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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审计项目需提供材料清单

发布时间:2023年11月30日 15:41     责任编辑:审计处信息员      来源:     浏览次数:

一、政府采购类项目(校招采办组织采购项目)

(一)立项(部门领导和主管领导批示)或资金执行审批表;

(二)招标文件会签表;

(三)合同会签表(附法律顾问审核意见书);

(四)中标通知书(注:若为校内开标,则提供招标采购办公室出具的该项目情况报告,相关人员签字);

(五)招、投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汇编(电子版);

(六)发票原件;

(七)合同原件;

(注:1.立项部门提供合同与招投标文件一致的情况说明,部门党政负责人在情况说明上签字;

2.如有补充合同,补充合同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%且合同金额不超过10万元的,需提供补充合同签订前,经分管校领导签字批准的请示文件;补充合同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%但合同金额超过10万元的,需提供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会议纪要;

3.合同与招投标文件不一致时,法律顾问须提供法律顾问审核意见书及有关说明;立项部门须提供情况说明,并由招标采购办公室经办人员、立项部门党政负责人双签及分管校领导签字;)

(八)乙方履约保证相关资料;

(九)验收报告(部门公章,部门党政负责人双签及验收人签字)、验收监督意见书;

(十)支付申请(部门领导签字盖章、分管校领导签字);

(十一)政府采购类项目提请审计登记表(下载园地下载);

(十二)专家论证报告等其他佐证材料;

二、非政府采购类项目5万元以上未通过校招采办组织采购项目)

(一)立项(部门领导和主管领导批示);

(二)采购情况说明(部门领导和主管领导批示);

(三)发票原件;

(四)合同原件(附法律顾问审核意见书);

(注:如有补充合同,补充合同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%

且合同金额不超过10万元的,需提供补充合同签订前,经分管校领导签字批准的请示文件;补充合同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%但合同金额超过10万元的,需提供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会议纪要;)

(五)乙方履约保证相关资料;

(六)支出项目清单;

(七)验收报告(部门公章,部门党政负责人双签及验收人签字);

(八)支付申请(部门领导签字盖章、分管校领导签字);

(九)非政府采购类项目提请审计登记表(下载园地下载);

(十)其他说明材料;

三、工程维修项目(支付进度款或不需结算审计,只出具审签意见的)

(一)立项(部门领导和主管领导批示);

(二)招标文件会签表;

(三)合同会签表(附法律顾问审核意见书);

(四)中标通知书;

(五)招、投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汇编(电子版);

(六)发票原件;

(七)合同原件(注:1.立项部门提供合同与招投标文件一致的情况说明,部门党政负责人在情况说明上签字;

2.如有补充合同,补充合同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%且合同金额不超过10万元的,需提供补充合同签订前,经分管校领导签字批准的请示文件;补充合同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%但合同金额超过10万元的,需提供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会议纪要;

3.合同与招投标文件不一致时,法律顾问须提供法律顾问审核意见书及有关说明;立项部门须提供情况说明,并由招标采购办公室经办人员、立项部门党政负责人双签及分管校领导签字;)

(八)工程竣工结算报告(立项部门出具);

(九)验收报告(部门公章,部门党政负责人双签及验收人签字)、验收监督意见书、工程项目各阶段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、工程竣工验收报告(必须签署质量是否合格或满足合同文件要求);

(十)工程项目备案审批表;

(十一)支付申请(部门领导签字盖章、分管校领导签字);

(十二)工程维修项目项目提请审计登记表(下载园地下载);

四、工程维修结算审计项目(出具结算审计报告的)

第一阶段所需材料:

(一)立项(部门领导和主管领导批示):建设工程项目立项、

设计、概算及其调整文件资料;

(二)招标文件、招标控制价、投资估算、设计概算、工程量清单、招标答疑等资料,投标文件、投标报价等工程造价文件;

(三)中标通知书;

(四)合同原件(注:1.立项部门提供合同与招投标文件一致的情况说明,部门党政负责人在情况说明上签字;

2.如有补充合同,补充合同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%且合同金额不超过10万元的,需提供补充合同签订前,经分管校领导签字批准的请示文件;补充合同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%但合同金额超过10万元的,需提供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会议纪要;

3.合同与招投标文件不一致时,法律顾问须提供法律顾问审核意见书及有关说明;立项部门须提供情况说明,并由招标采购办公室经办人员、立项部门党政负责人双签及分管校领导签字;)

包括:工程项目施工合同(含补充合同协议、分包工程合同、甲供材料和设备购置合同);勘察、设计、监理、造价咨询、主要材料及设备采购等合同文件、补充协议书;

(五)施工图、竣工图;

(六)竣工验收资料:开工报告、工程竣工验收报告(必须签署质量是否合格或满足合同文件要求)、验收报告(部门公章,部门党政负责人双签及验收人签字)、验收监督意见书、工程项目各阶段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、竣工验收记录、施工组织设计或皮肤的专项施工方案、主要材料质量检测报告;

(七)竣工结算书(施工单位报送的结算书);

(八)设计变更、工程签证、材料价格签证以及图纸会审纪要(注:如果有需提供);

(九)涉及工程项目造价的监理日志、监理报告、监理会议纪要,施工单位的施工日志;

(十)与工程造价有关的索赔资料等其他有关影响工程造价、工期的资料;

(十一)工程项目备案审批表(下载园地下载);

(十二)有关的会议纪要等其他资料;

(十三)工程维修项目提请结算审计登记表(下载园地下载);

第二阶段所需材料:

(一)招标文件会签表;

(二)合同会签表(附法律顾问审核意见书);

(三)发票原件;

(四)支付申请(部门领导签字盖章、分管校领导签字)、工程项目结算书(含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审核结算书电子版);

(五)已完成结算审计工程维修项目提请结算审计登记表(下载园地下载);

五、质保金支付项目(5万以上)

(一)支付质保金请示(部门领导和主管领导批示)

(二)供应商质保金支付申请

(三)原项目审签意见复印件

(四)原项目验收单复印件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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